餐饮管理科隶属后勤保障处管辖,负责学校饮食管理、食品卫生监督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加强学生食堂经营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规定,严防餐饮事故发生。
2、负责加强学生食堂成本核算,注意节约能源,保障主副食品供应,保证价格相对稳定。
3、负责认真做好学生食堂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完善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
4、负责定期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学生食堂经营者,确保师生就餐满意率达到规定要求。
5、负责对学生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及其他各类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6、负责做好学生食堂房屋的维护、维修及维修成本核算验收工作。
7、制订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终工作总结。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