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科
作者: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01日
 

物业科职责

一、教学楼物业管理和服务

1.负责各教学楼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组织和监管。

2.负责组织对各教学楼公共区域设施的检查维修,受理各部门零星报修,做好协调落实工作。(教学科研设备的维修除外,该项工作划归资产处负责)

3.负责对各教学楼的安全值班安排、教室内固定资产管理及多媒体教室的发卡服务工作。

二、学生宿舍的维修组织及落实

4.负责受理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关于楼宇主体及内部公有附属设施的报修,及时抓好维修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其中水电部分,指的是供水表后和各栋变电柜后的相关设施;其它供水、供电官网则由水电气管理科负责。)

5.负责对学生寝室智能化电控系统维护进行契约管理。

三、教工宿舍及其他楼宇、场馆及附属设施的物业管理和服务(供水、供电、供气设施除外)

6.负责受理公有教工宿舍、产权房及其他楼宇场馆的公有设施报修,并做好维修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四、其他方面

7.激发创新思维,积极探索楼宇物业管理新模式、新思路,优化内部管控治理,并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8.完成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